一、进口化妆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2. 产品配方; 3. 产品质量标准; 4.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A. 检验申请; B. 检验受理通知书; C. 产品说明书; D. 卫生学(微生、理化)检验; E. 毒理学*性检验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6.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7.进口化妆品报关需提供其中文标签、货入境检验检疫通关单、产品成分表、合同、 发票、装箱单和报检、报关委托书等手续。 伟顺**员工100余人,是世界货运联盟WCA成员。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具备一般纳税人、红酒进口、食品进口、旧机电产品进口、危险品进口、化肥进口等特殊产品进口资格,在进口代理行业享有较高的**度和良好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