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进口食品来讲这个程序是需要海关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来配合完成的,即海关完成对货物申报的数量、品种、金额等信息核实无误后,将进口货物交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产品进行抽样货验并出据卫生证书,自抽样至出据卫生证书需要30天左右的时间,在严格意义上讲,这个期间所进口食品是不能上市销售的。在这30天期间对于不准上市销售的食品存放问题而言,深圳口岸局与广州口岸局存在着很大的政策差异,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规定所进口的食品在没有出据卫生证书期间是需要在该局*的库房封存并交纳相关的仓储费;但对于广州来讲则没有这样的规定,客户可以将所进口产品放入自己的库房封存,等待卫生检验结果,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讲也就可以节省一大笔的仓储费用。 1、接受客户委托; 2、签订对外贸易合同(我司可代客户签订)和代理协议;(自营方式除外) 3、国外提供详细的发票、箱单根据外贸条款订舱发货(根据条款客户也可以委托我司办理国际货运); 4、期间根据客户信息和要求我司可申请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和进口食品中文标签备案(自营代理除外,如果是空运要在发货前办理); 5、货物到港获取相关信息后根据产品信息准备报关(海关查货或办理转关业务); 6、提交报关所需文件或电子信息; 7、出税后缴税; 8、联系安排贴签;(客户也可自行安排去仓库贴签) 9、送检(商检需要对中文商标审核)、取样、送样检验(检验人员需对产品*进行检测); 10、放行,派送(或客户自提); 11、待检验合格后出卫生证客户即可上市销售;